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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备用贷款是哈尔滨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本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在办理就读境外大学本科(包括预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期间所需费用的商业性助学贷款。
借款人应是具有哈尔滨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
★提供所就读境外学校的接收函(录取通知书)及出国留学所需费用证明;
★提供不低于所需费用10%以上的自筹资金;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不低于贷款金额150%的自有资产证明;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稳定收入来源或具有偿还能力的收入证明;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境外就读学校应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可的可为出国留学人员供汇的学校。
贷款方式
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来取得我行的出国留学备用贷款:
★以权利凭证做质押;以房产作抵押;优质客户信用贷款;自然人保证贷款。
★在提供上述一种担保的基础上,仍需提供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国家批准认可的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亦可作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但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且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贷款额度
本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所需全部费用总额的90%。
贷款期限
本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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